2014年是五四运动95周年。为传承弘扬五四精神,强化团员意识教育,展现我院团员青年的时代风貌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按照《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》(教体艺函[2013]3号)要求,学院团委决定举办关于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艺术作品比赛的通知。
一、活动主题:我的中国梦
二、主办单位:
院团委
院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
三、活动形式:比赛分为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、平面设计、微电影等类别
四、艺术作品的要求
绘画: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/水粉画(丙烯画),尺寸均不超过对开(54cm×78cm)。
书法、篆刻: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(69cm×138cm)。
摄影:单张照和组照(每组不超过4幅,需标明顺序号)尺寸均为14英寸(30.48cm×35.56cm);除影调处理外,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。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(JPG格式,分辨率达到300dpi)。
设计: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。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(54cm×78cm),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(长)×50cm(宽)×50cm(高)。
微电影:片长不超过15分钟,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。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。
艺术作品不用装裱。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、所在院校、组别、联系电话、作品的名称和品种、尺寸大小(长×宽×高)、创作时间;可写在作品背面,也可附另纸注明。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系团委和学生会宣传部利用板报等加强比赛宣传,填写并粘贴好《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标签》,择优推荐优秀作品,将作品于4月25日前上报院团委。
学院团委
2014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