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吉林省教育厅现开展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,达到预期研究成果、符合结题时间的课题,可按结项验收要求,认真做好申报验收工作。请按结项验收要求,准备课题结项验收材料,并在2016年11月16日前报送科研中心,电子稿发往科研中心邮箱E-mail:kyb3099@126.com(结项材料电子版保存在名为“吉铁院-姓名-2016省科研产业处结项材料”压缩文件包中)。
注:结项验收要求
1.验收时间:2016年12月底前(具体时间、地点,另通知)
2.验收范围:
(1)2014年度以前,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,完成研究工作的;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。
(2)2015年度的项目,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。
(3)本次验收后,不再受理2013年度(含2013)以前项目的验收申请。
3.提交材料:
(1)《吉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》(见附件)(纸质一式1份;电子版。注:附件中下载);
(2)《吉林省教育厅 “十二五”科学技术/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》(纸质一式5份,不装订,每份验收书左上夹分开;电子版。注:附件中下载)。
验收报告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:
A.请从通知附件中下载,A4单面打印,注意验收报告书中“验 收 组 成 员 名 单”、“五、验收意见”、“六、组织验收单位意见”必须在同一页面,且不要填写;
B.项目分为“科学技术”即理科项目与“社会科学”即文科项目,按立项合同书选择立项类别,填写对应的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;
C.验收报告书封面:“成果编号”不要填写;
D.“课题名称”要与项目合同名称一致;
E.“学科方向(代码)”请参照附件3,填写学科名称汉字及4位数字代码(应与项目合同书填写学科名称及代码相符);
F.成员名单必须与项目合同书完全一致(包括顺序);
G.研究内容及成果形式必须与项目合同书一致;
H.研究期限必须按合同要求进行。
(3)佐证材料(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,封面及目录根据材料内容自拟,注意佐证材料按顺序排列,一式6份;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,含“项目合同书、验收报告、佐证材料扫描件及相关成果WORD文档,以“合同号-负责人姓名”命名:如-吉教科文合字[2015115]-张三,文件夹内所含文件分别以“项目合同”:pdf或jpeg格式、“验收报告”:word格式、“发表文章1”、“发表文章2”:pdf或jpeg格式等分别命名。)
纸质佐证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:
文科:
A.项目合同(原件的复印件)
B.论文复印件(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复印件,含:期刊检索页、论文检索页、封面、版权页、作者所在目录页、论文页、封底)
C.著作
D.其他相关成果
E.研究成果报告及使用单位证明
理科:
A. 项目合同(原件的复印件)
B. 研究工作报告
C. 研究技术报告(1万字以上,格式要求见附件)
D. 研究测试报告
E. 发表论文复印件(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至少2篇论文复印件,含:期刊检索页、论文检索页、封面、版权页、作者所在目录页、论文页、封底)
F. 项目查新报告
理科项目佐证材料中A.C.E为必须含有的材料,其他项没有可不附材料。
4.相关咨询,联系科研中心孟静(电话:666996)